关于开展2019 年中国畜牧业协会智能畜牧分会团体 标准征集申报工作的通知
原发表日期:2019-11-11
来源:智能分会
各位会员以及相关行业从业者: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
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5〕13 号)《团体标准规定(试行)》(国质 检标联〔2017〕536 号),积极落实标准化要求,进一步推动团 体标准在支撑和引领行业发展中的作用,根据中国畜牧业协会智 能畜牧分会五年发展规划及 2019 年工作计划部署,开展《智能 养殖场建设和评定标准》、《智能设备相关标准》、《数据智能采集 标准》、《智能设备物联实施标准》、《数据管理标准》、《智能硬件 接口协议标准》、《云平台协议标准》七项领域的团体标准项目征 集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和范围 团体标准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协商一致的原则。申报项
目应当紧密围绕中国畜牧业智能化升级的需求,重点申报智能畜 牧急需的标准,填补国家、行业标准空白,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, 提升质量和效益。
二、申报要求
1. 申报单位应联合 3 家(含)以上共同使用标准的单位组 建标准工作组,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、与该项标准有关的国 内外现状、标准可解决的问题、与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的 关系、标准主要内容、标准如何实施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, 完成《中国畜牧业协会智能畜牧分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》(见 附件),并形成标准建议稿或大纲。主要技术指标和标准内容要 科学合理,并在企业内得到应用和验证。
2. 立项申请单位应具备与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,有配套的 技术、设备和人员条件,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申请。立项申 请单位与起草单位应是分会会员单位。
3. 标准编制经费原则上由牵头单位负责筹措,根据《中国 畜牧业协会团体标准经费支出管理办法(试行)》执行。
三、团体标准提案的提出准则
(一)由 3 家以上单位联名提出团体标准提案;
(二)分会根据行业发展需要提出团体标准提案;
(三)受相关政府部门委托提出团体标准提案。
四、报送程序与方式
拟向中国畜牧业协会智能畜牧分会提出团体标准立项的单 位,应填写《中国畜牧业协会智能畜牧分会标准项目建议书》附件 2。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,将扫描件于 2019 年 12月 8 日前发送至 ambbc@caaa.cn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 程玛丽(13810825774)、田晓娜(18611978971) 包晓玲(15117953205)
电子邮箱:ambbc@caaa.cn 邮寄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阳光大厦 306 室
中国畜牧业协会智能畜牧分会
2019 年 11 月 8 日